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方面的限制

新疆 - 克拉玛依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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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克拉玛依

问题解答:
没收财产的范围:
1、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2022-12-20 15:1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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