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买卖后抵押怎么判?

广东 - 汕头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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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诉讼咨询

地区:广东 - 汕头

问题解答:
先买卖后抵押,属于物权法上的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即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若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第三人不能善意取得抵押权,那么房屋就处于未被抵押的物权完满状态,而原买房人享有所有权和对房屋的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2-12-02 15:0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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