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追加被告

湖南 - 怀化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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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律顾问

地区:湖南 - 怀化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021-08-17 18:2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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