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报销的条件是

广西 - 来宾 医疗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医疗鉴定领航者

地区:广西 - 来宾

生育医疗费报销的条件是:1.申请人属于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按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人员;2.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3.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1-08-10 14:09:0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来宾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徐州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