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协议离婚登记该去哪儿办理?双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一)涉外离婚程序,涉外离婚有哪些处理方式涉外离婚程序,涉外离婚有哪些处理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1.协议离婚。在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二)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协议离婚登记该去哪儿办理?一般来说呢,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即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比如北京,就是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三)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双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