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无效

河北 - 唐山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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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争议调解法务

地区:河北 - 唐山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销、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是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2021-08-09 10:3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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