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名称变了,业主还应继续向其交纳物业费吗

新疆 - 昌吉 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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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法务团

地区:新疆 - 昌吉

物业公司的名称虽然变了,但其主体资格并没有变。只要物业公司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8-04 18:0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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