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屋被盗房东是否担责

江苏 - 徐州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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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情解析员

地区:江苏 - 徐州

北京出租屋被盗,房东不一定担责,如果是因为房东没有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承租人财物被盗,则一般应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2021-08-01 22:5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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