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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律通
地区:山西 - 朔州
关于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的责任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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