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案件腾房之前是否需要确权

江苏 - 常州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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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常州

借名买房案件腾房之前是否需要确权要看情况。如果房屋登记并未存在错误,当事人请求确认权利归属是没有
法律依据
的;如果登记错误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登记机关更正或者请求法院确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2021-07-17 14: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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