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的机构什么时候决定

陕西 - 宝鸡 强制措施
1位律师回复

行政争议处理法务

地区:陕西 - 宝鸡

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应当立即执行,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定。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2021-07-13 17:34:1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宝鸡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