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以个人名义所举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四川 - 泸州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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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泸州

夫妻单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或者另一方不知情的,就是属于个人的债务。【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1-07-13 17:33: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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