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的招领期限是多长时间

黑龙江 - 齐齐哈尔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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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遗失物的招领期限是是1年,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7-09 09:4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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