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无效时的诉讼主体

内蒙古 - 通辽 合同纠纷
1位律师回复

法务在线聊

地区:内蒙古 - 通辽

质押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1-07-08 14:21:1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通辽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徐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