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的法律程序怎么走

云南 - 怒江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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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云南 - 怒江

1、开始的时间
民事调解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1)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
(2)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在答辩期满前进行。
2、开始的方式
(1)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
(2)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开始。

2021-07-04 22:4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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