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的是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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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甘孜

劳动争议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21-06-25 18:1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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