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对方全责, 是否应追究责任

河北 - 石家庄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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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如果是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仍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你说的7日是公安部的一个规定,7天后死亡只是不占死亡指标,并不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我最近处理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伤者事故后十天死亡,仍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统计暂行规定》第八条,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于事故发生7天以后死亡的,不列入死亡人数统计范围。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2021-06-25 11:5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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