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 - 达州 治安管理
1位律师回复

开发区法务团

地区:四川 - 达州

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报强制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所外就医的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戒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向强制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2021-06-04 20:29:5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达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徐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