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入职, 今天试用期, 我的单位要怎样说

福建 - 南平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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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南平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所以如果你的合同上是说“试用期”一年的,肯定违法。但是现在在许多国有企业中还在实行“见习期”规定,一般本科生是一年,到期后通过考核“转正”。如果合同其他规定没有违反劳动法,且合同中也没有写明见习期的期限,那么如果对方一定要赖帐也是没有办法的。当然,如果在见习期内有发生疾病或因事不能坚持工作的,如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见习期应顺延相应的时间。

2021-06-02 10:2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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