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期间给女朋友借了几万快钱,后来分了,钱一直没还我,近期警察打我电话说她涉嫌电信诈骗,已经被抓了,叫

湖南 - 衡阳 网络欺诈
1位律师回复

互联网纠纷解决法务

地区:湖南 - 衡阳

最高法院2011年4月7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电信诈骗做法将受到从严惩处。这一司法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定罪量刑准则,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事实上和诈骗犯罪的发案形势,将最低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根据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刑法限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将电信诈骗做法限定为可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限定了5种情形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本领人的财物的;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限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限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解释还限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花费结算等帮助的,以共有犯罪论处。
另外解释也明确了可予从宽处罚的情形,限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通常可不按犯罪处置,确有追究刑事职责必要的,具体处置也应酌情从宽。

2017-09-21 21:33:1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衡阳律师 金融保险律师 北京金融保险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