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提取是不是需要准备的材料

山东 - 临沂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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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谈判法务

地区:山东 - 临沂

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办有住房贷款,还够13个月后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商业贷款需要)
2.贷款合同.
3.身份证.
4.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商业贷款需要)
5.单位出具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

2021-05-27 16:0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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