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和猥亵儿童罪是否构成强奸罪

安徽 - 蚌埠 暴力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甘孜诉讼咨询

地区:安徽 - 蚌埠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这两个刑法条文来看,犯这两个罪是不会判处罚金的。

2021-05-15 11:22:4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蚌埠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