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放火,但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请问怎么处罚

四川 - 乐山 暴力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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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乐山

放火罪: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依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分析:其行为本身就具有公共危害性,属于行为犯,不要有必须有危害结果,因此成立放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05-09 10:3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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