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检察院之后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云南 - 德宏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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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调解法务

地区:云南 - 德宏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证据不足以及犯罪情节轻微还有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一种的检察院是不上诉的。案件从派出所移交到人民检察院之后,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且有充分的证据的案件会做出起诉的决定的。


2021-04-29 15:3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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