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资金使用途,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没有

贵州 - 黔南 职务类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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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情解析员

地区:贵州 - 黔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改变资金用途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1-04-29 12:5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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