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的区别

山东 - 烟台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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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相比具有以下区别:

1、从违约金的数额来看,惩罚性的违约金设定时并不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数额必然与实际损失不完全符合。补偿性违约金在设定时需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在补偿性违约金条款过高时,法院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额作适当的减少。

2、由于补偿性违约金宗旨在弥补违约后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受害人在请求支付补偿性违约金的同时,不能另行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而惩罚性违约金旨在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因此不能代替损害赔偿的作用,受害人除请求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借贷合同适用于违约金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合同来进行赔付即可。且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额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了,那多余部分,违约人可以拒绝支付多于赔偿金

2021-04-20 12:3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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