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前阵子受到别人雇佣,从事货物搬运工作的时候,不慎发生意外伤害造成右脚被砸伤骨折,现在应该由谁来承担医疗赔偿责任?

四川 - 阿坝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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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阿坝

1.雇员在从事雇指定的事务中受伤,产生的费用应由雇主全额赔偿,但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2.误工费应付至治疗终结之日,以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三个手指带手掌没了,构成了肢体残疾,待伤残鉴定后应支付伤残赔偿金;3.家庭条件不好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免责事由,但确有实情,当然可以与伤者一方协商解决。

2021-04-15 18:5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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