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在这里工作的不是特别开心,现在我已经不想在这里上班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江西 - 九江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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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法务团

地区:江西 - 九江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劳动者赔偿。只要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原则上无需用人单位同意。若用人单位迟迟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2021-04-15 02:2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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