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的是公司的库管人员的工作,平时也就是看看仓库里面的东西是否齐全,现在是知道有一批货物是没有登记在册,于是就偷走了,拿去卖掉,已经被发现,是否属于盗窃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四川 - 甘孜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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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甘孜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人民法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一)犯罪数额1 000元以上不满1 500元的,基准刑罚金刑;犯罪数额1 500元以上不满2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021-04-14 21:1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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