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呢?在公司工作两个月了可是因为各种原因。我现在想要从公司离职,但公司拒绝把这两个月的工资发放给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内蒙古 - 兴安盟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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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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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1-04-13 14:5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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