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我的丈夫和我是办理过合法的结婚手续的,我的丈夫是一个外国人,我和他出现感情问题打算离婚了。

河南 - 三门峡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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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维权顾问

地区:河南 - 三门峡

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2021-04-12 19:3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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