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供经济补偿?我们公司因为经营需要,现在要搬迁,我没有办法去外地上班,想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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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或者是修改劳动协议不予员工提前协商的,你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或用人单位提供经济补偿

2021-04-10 20:3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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