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就犯贱时,会不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证据呢?有人欠了我的钱一直不还给我,现在我已经去法院起诉了,我想准备证据,防止法院跟我要这些证据。

安徽 - 池州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债务清理能手

地区:安徽 - 池州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2021-04-08 17:51:0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池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