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集资罪法律定义上面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按照规定应予立案追诉?我的父亲他是一家公司里面的高层,这次他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罪。

西藏 - 日喀则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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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维权团队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1-04-07 17:1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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