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的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我来我们这个公司里面工作了之后,我们公司领导一直都看我不顺眼,主要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 - 白山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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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法务团

地区:吉林 - 白山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2、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定条件,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赔偿金

2021-04-06 12:3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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