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财会整理公司资料的时候,我们公司之前有作为一笔借贷合同的担保人。但是法务仔细研究担保条款,发现上面没有写是连带还是一般,这个是哪种保证?如果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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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条款没有写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则应按照连带保证处理。此时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你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来承担还款责任,即你有权直接起诉担保人。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你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以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按手印。你们约定的利息不应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021-04-06 10:3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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