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伤害赔偿的标有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和别人发生矛盾,结果别人动手打伤了我,已经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若是我的亲属也因此在精神上受到了伤害,是否可以申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甘肃 - 张掖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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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021-04-05 12:2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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