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路面和井盖,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该怎么处理

广东 - 汕头 公共安全
1位律师回复

汕头答疑法务

地区:广东 - 汕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路面井盖,包括自来水井盖、污水井盖、电信井盖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盗窃公共设施的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比较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盗窃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因为对盗窃的处罚重于本条规定。

2021-04-04 00:44:1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汕头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徐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