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存款符合哪些情形应当给予立案追诉呢?我哥们现在被警察抓了,他开了一家投资公司,听说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个罪是怎么认定的呢?

黑龙江 - 鹤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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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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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1-03-31 17:3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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