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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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未成年人的权益是不是必须是监护人

四川 - 宜宾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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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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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因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然要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这种决定权实质上是监护权的具体体现,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从事民事活动、诉讼时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全部或部分代理;二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教育和保护时要尽职尽责,选取妥善方案。履行监护职责以尊重未成年人权利为基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行使监护权时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知情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让未成年人享有知情权,塑造他们的人格并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监护人忽视未成年人的知情权,包办一切,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子女容易产生依赖心理。这种教育方式剥夺了子女思考、行动、增长能力、增长经验的机会,妨碍了子女性的发展。

2021-03-30 20:3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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