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和姐夫当初由于父母包办而领证结婚,但是现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并不幸福,由于彼此性格差异太大而矛盾重重,如果无法维持婚姻关系,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和证明?

广西 - 梧州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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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2021-03-29 12:5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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