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相关法律及您的描述可知,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时间不长的,给付彩礼数额较大的,男方要求返还,法院一般应该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女方收取男方的彩礼,没有作任何花费,只是存在自己手上用的,一般就是纯粹意义上的彩礼,法院一般会判决返还。 但是,为女方添置衣服的钱,给付数额较小,一般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正当花费,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 而作为酒席钱,因为双方当事人都要请客,酒席宴请收取的礼金也不完全是这次婚约产生的结果,有过去的人情和感情带来的人际关系的因素。酒席钱是给婚约当事人以外的人置办酒席而产生的花费,男方一般应当承担这笔开支。作为农村习俗,男方给付酒席钱是一种情理, 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男方对酒席钱要求返还请求。当然,调解和特殊情况例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问题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更多问题欢迎来电来所咨询,谢谢。
2021-03-27 14:33: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