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代购了三十克的冰毒,持有时间比较短的,是否有构成犯罪的呢?张某在外面打工的,帮忙去买了毒品,很快转移给人家了,被发现了,怎么去量刑呢?

新疆 - 阿勒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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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时间长短,通常不会阻碍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但持有的时间如果过短,持有人对毒品并不能形成事实上的管控,通说是不宜入罪。本案中,王某为张某代购的30克冰毒,从拿到手到交给张某,从楼上下来到车里的距离时间很短,其对上述30克毒品并未达到实际控制,原则上不宜认定为王某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

2021-03-27 11:4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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