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当初与姐姐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但是双方并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正式离婚手续,结果现在姐夫与别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四川 - 攀枝花 婚姻登记
1位律师回复

兰州维权顾问

地区:四川 - 攀枝花

1、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2、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短期同居、姘居的,不是重婚,不构成重婚罪。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1-03-27 07:06:3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攀枝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