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与小三同居生活一起,生育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女方之所以会发现,是因为小三打电话到家里来,女方有找过男方谈话,对于男方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婚呢,女方是否可以因此离婚,能要求获得赔偿吗

安徽 - 亳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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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婚,要看对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021-03-27 05:2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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