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妈家的儿子今年上高中了,但他在学校里无心向学,常常逃课出去跟着一帮社会上的人去诈骗,结果被抓了,但是他还没满18周岁,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新疆 - 阿勒泰 高中教育
1位律师回复

优选法务即时答

地区:新疆 - 阿勒泰

我国在刑法中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专门规定,根据责任年龄的不大,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追究刑事、不得判处死刑。《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1-03-25 22:38:56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阿勒泰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