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在公司与别的同事产生矛盾,一时气愤在公共网站上对她进行实名谩骂,其中也说了一些莫须有的气话,结果现在对方告姐姐诽谤罪,这种情况是否罪名成立?

广西 - 桂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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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法务

地区:广西 - 桂林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2021-03-25 16:2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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