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追诉的期限是多长?

广东 - 汕头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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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广东 - 汕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院批捕后核定追诉期限是一个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开展必要的调查,经检察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同意核准追诉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审议,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之内作出是否核准追诉的决定。
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1-03-25 13:4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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