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和国外一家企业有合同纠纷,对方在中国的法院起诉我们了。现在案子还没有宣判,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决定承认和国外执行裁决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几个月内作出裁定了?

广西 - 来宾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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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诉讼法务

地区:广西 - 来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决定予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裁定后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决定不予承认和执行的,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021-03-24 17:1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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