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如何理解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

福建 - 厦门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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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律咨询

地区:福建 - 厦门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被告人负有控方所指控的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二)被告人负有证据要素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三)被告人负有要件之外的事实的部分举证责任
二、我国关于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立法与实践
三、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举证责任制度
(一)完善对某些积极抗辩事由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二)完善对存在一个可反驳的推定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三)完善对独知的事实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四)完善对主张的程序性事实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完善对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主要原因一般情况下,控方负担指控犯罪的法定责任(即“举证责任”),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在关乎被告人财产、自由乃至生命安全的罪与非罪等事实主张上强调控诉方的举证责任,是具体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表现,对于防止国家公权力的滥用、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都是极其重要的但又不能以这种一般性规则否定某些特殊情况所要求的特殊的分担规则,而应积极探求这种特殊的分担规则

2021-03-24 13:0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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